中评协通过技术准备、条款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审议等过程,使业务监管方、业内专家、院校学者、报告使用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等相关各方都参与到准则修订工作中,充分反映了法律法规、业务监管、评估理论和实践的要求,圆满完成了准则修订工作。新发布的准则凝聚了广大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心血,体现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报告使用人和广大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资产评估行业的重视和关爱。 四、资产评估准则主要修订内容 根据评估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准则修订工作主要从每项准则自身、准则间的协调和准则整个体系构建三个角度入手,在准则制定理念、专业术语使用和内容表述等方面做出了修改,基本实现了从体系、内容到文字和格式的全面优化。 (一)调整准则体系 修订前,准则体系由28项准则组成,包括业务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两部分,业务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四个层次,职业道德准则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其中业务准则共26项,职业道德准则2项。 修订后,准则体系由27项准则组成,包括基本准则、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三个部分,其中执业准则为具体准则、评估指南、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准则。财政部制定基本准则,中评协根据基本准则制定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目前执业准则共25项。 (二)调整准则规范主体 修订前,准则规范的主体为“注册资产评估师”。201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改革,取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政许可,《资产评估法》吸收了改革成果。此次修订,将准则规范的主体修订为“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并规定了其内涵,全面涵盖了对机构和人员的要求。其中 “资产评估机构”特指财政部门备案的评估机构,法定评估业务的规范主体为“资产评估师”。 (三)聚焦业务要求 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因制度体系的不完善,资产评估准则中包含了部分行政管理和其他自律管理制度规范的内容,此次修订将资产评估机构资质管理、资产评估师会员管理、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签字或其授权人员签字等内容删除,明确资产评估准则主要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目的是建立评估服务提供过程中的操作标准,不涉及前期的主体管理和后期的违规惩戒。 (四)明确准则适用范围 修订后,明确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接受财政部监管,以“资产评估报告”名义出具书面专业报告,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五)完善评估程序要求 资产评估准则完善了评估程序要求,要求依法对在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及其他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核查和验证方式进行了列举,对因法律法规规定、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核查和验证的处理方式进行了规定。要求重大或者特殊项目的评估档案归档时限不晚于资产评估结论有效期届满后30日。要求资产评估档案自资产评估报告日起保存期限不少于十五年;属于法定资产评估业务的,不少于三十年等。 (六)明确评估方法选择范围 《资产评估法》规定,除依据评估执业准则规定只能选择一种评估方法的外,应当选择两种以上评估方法。资产评估准则按照《资产评估法》要求对资产评估方法选择做出规定,同时将《资产评估法》要求的资产评估方法的范围明确为三种基本评估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七)调整出具评估报告要求 修订后,在资产评估报告扉页上和声明中强调依据准则编制,在声明中增加使用人、使用责任、正确理解评估结论等内容以达到规范和引导报告正确使用,避免内容误导的目的。在签章上对法定业务和非法定业务做出差别化规定,承办业务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可以签署非法定业务,法定业务需承办的资产评估师签名。86号令规定分支机构应当以资产评估机构的名义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准则删除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报告的规定等。 (八)准则之间格式和内容的协调 此次修订,将实体性准则中涉及评估定义的表述进行统一,删除由于准则发布的时间先后问题导致专项准则与部分实体准则重复的内容,将准则间交错的内容进行调整。另外,在基本准则中提出业务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在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中分别做出具体的规定,既涵盖了业务和职业道德的要求,又将两者的要求在准则间进行协调。 (九)文字方面的优化 在准则征集意见过程中,中评协收到了近千条文字优化建议,中评协结合法律法规针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后对大部分合理建议进行吸收,对资产评估相关术语名称、表述进行调整和优化,使表述更加准确,符合专业和文字要求。本次修订涉及文字方面的优化超过800处。 五、多措并举,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实施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资产评估基本准则》,中评协也发布了25项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发布时间较短,暂不修订。中评协将采取多种措施,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实施。 (一)加强准则宣传 通过报刊、杂志、网络、微信等现代化的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修订的内容、背景和意义,宣传新的准则体系,使报告使用者和资产评估行业全面了解准则修订工作情况,了解准则修订与《资产评估法》的关系、与监督管理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准则实施环境。 (二)开展准则培训 中评协、地方协会、资产评估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修订后的资产评估准则培训工作,对准则的具体条款、主要修订的内容、准则体系等内容进行培训,形成学习准则、熟悉准则、理解准则、遵守准则、使用准则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准则释义 正确理解准则是修订后准则有效贯彻实施的关键。中评协作为准则制定及发布单位,将组织参与准则修订工作的专家学者对准则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主要修改点和创新点以及具体规定的调整内容进行解释,开展准则条款释义工作,对重要准则项目、容易产生歧义的准则条款、特定的概念进行讲解,促进全行业正确理解准则。 (四)建立准则动态更新机制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