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调整前两个执行期中成绩合格的“英语水平考试(一)(听力)”、“水平考试(一)(听力)”两门课程中任意一门均可顶替调整后的“英语水平考试(一)(听力)”课程;调整前两个执行期中成绩合格的“英语水平考试(二)(听力)”、“水平考试(二)(听力)”两门课程中任意一门均可顶替调整后的“英语水平考试(二)(听力)”课程。
(3)英语水平考试(一)(口试)、英语水平考试(二)(口试):
“英语水平考试(一)(口试)(08684)”、“英语水平考试(二)(口试)(08688)”两门课程不再安排考试,考生已取得的以上两门课程的合格成绩依然有效。
考生须参加北京英语口语证书考试(BOEC)的中级证书考试,获得中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英语水平考试(一)(口试)(08684)”课程;考生须参加北京英语口语证书考试(BOEC)的高级证书考试,获得高级合格证书者,可以免考“英语水平考试(二)(口试)(08688)”课程,详见京考自考〔2017〕18号文件。
11.英语(本科)
序号
调整前课程
调整后课程
原课程
代码
原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方式
新课程
代码
新课程
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考试
时长
1
10064
口译与听力(口译部分)
3
非笔试
80065
英语听译
6
笔试
50分钟
10065
口译与听力(听力部分)
3
说明:调整前“口译与听力”课程的口译部分与听力部分成绩均合格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12.日语(基础科)(专科)
序号
调整前课程
调整后课程
顶替关系
原课程代码
原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新课程代码
新课程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考试
时长
1
05819
日语视听说
8
非笔试
85819
日语听力
8
笔试
50分钟
1门顶
1门
2
05821
日语
会话
8
非笔试
85821
日语会话能力
8
笔试
50分钟
1门顶
1门
说明:调整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13.日语(本科)
调整前课程
调整后课程
顶替关系
原课程代码
原课程
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新课程代码
新课程
名称
学分
考核
方式
考试时长
05814
日语口译
4
非笔试
85814
日语听译
4
笔试
50分钟
1门顶1门
说明:调整前成绩合格的课程可顶替调整后课程。
14.工商企业管理(专科)
该专业计划中不再设置“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考核(10092)”课程,其他课程不变。考生取得该专业计划中成绩合格课程达到73学分,即可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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