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六、通知成绩
登分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愿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考试成绩。中国联通用户可拨打16898555;中国电信用户可拨打16816789;中国移动和铁通用户可拨打961388;也可以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中的查询中心查询或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议,可在每次考试公布成绩之日起一周内,持准考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到当地市招考办(大连到大连市教育局考试中心)报名申请分数复核。
七、转考办理
1.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和要求
考生网上申请转出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至8月15日。考生可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在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申请。
2.转出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考生办理转出现场确认的期限为2017年8月16日至8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招考办统一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考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本次转考。
考生办理转出手续时须携带的证件:转往外省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和我省成绩通知单;省内转出的考生,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
3.外省转入现场确认的时间和要求
外省考生转入我省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至9月22日。
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外省准考证到辽宁省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理论课每科报名费45元(辽价函[2015]024号)。报考实践技能考核科目,每科交报名费5元。实践环节考核费用,考核前按主考学校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核收。办理申请免考和申请毕业的收费标准按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 [2003]478号)中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即自考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自考毕业生审定费为50元/生。
九、其他
考生报名、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费由个人自理。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发[1982]170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和考试当天(包括往返必需天数)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附表一:辽宁省自学考试2017年10月考试课程安排表
附表二:辽宁省自学考试2017年10月实践环节考试课程安排表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