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4月1日(上午9:00--11:50,下午13:00--17:00)。
2.地点:
西安市文景北路3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北院)。
3.领证要求:
(1)毕业证书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领取。
(2)逾期未领者,请于5月、6月、11月、12月的每周三到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领取(节假日休息)。
(3)集体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和毕业生考生名单(分专业按准考证号大小排序)前来领取。
(4)陕考办[2004]1号文件规定,毕业生丢失《毕业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律不予补办,只开具学历证明或成绩证明。特别提示:考生领取毕业证后,应妥善保管好证书和档案资料。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