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税务师合格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以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凡在2017年11月12日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已全科通过的湖北地区的考生(含免试考生),已获得税务师职业资格并需申请领取证书。现将领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2018年4月10日—2018年6月10日期间登录《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站,进行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二、领取证书 (一)领取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6月30日期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省国税局1911室 (三)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代替他人领取证书的,须同时出示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书); 2.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要与考试报名时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中上传的证书一致); 3.免试者,需提供高级职称证书和单位人事部门聘任材料; 4.近期2寸证件照1张。 联系人:周琴 联系电话:027-87822258 湖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