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规范有序、合理合规、运行顺畅的基础。首先,要坚持制度创新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试点地区要在立法权限内,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通过建章立制将改革措施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其次,要建立起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最后,要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查,加强对审批部门及办事人员的监督考评,不断提高审批水平。
8.问:这次改革在精简审批环节、压减审批时间同时,如何加强监督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
答:这次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在简政放权的同时,要求各地加快建立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适应的监管体系,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向“宽进、严管、重罚”转变,既要审的快,也要管得好。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措施和市场禁入措施,增加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
二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建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部主体的诚信体系,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不履行承诺的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是加强对中介和公共服务机构的管理。中介服务和市政公用服务虽然不属于政府行政审批,但却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企业和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环节。此次改革要下大力气全面整顿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市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在所有中介机构和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中实行服务承诺制,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和时限。要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立中介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对中介服务推行入驻备案、合同网签、服务评价、信息公示等制度,用信息化手段对中介服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收费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9.问:如何保障各项改革措施得到落实,全面实现改革目标?
答:这次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至关重要。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改革的时间要求、目标要求、内容要求和质量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趟出一条路子。要编制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要大胆创新,依法依规推进改革工作,改革中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按照程序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或报有权机关授权。
二是加强督查考评。试点地区党委政府要加大对有关部门改革工作的督查力度,跟踪督查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按照国务院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考核评价机制,适时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情况。
三是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试点工作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增进社会公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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