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表彰在建筑工程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中成绩突出的建造师,提升我市工程项目整体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开展“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活动。为做好本年度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办法
请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单位按照《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评选办法》(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本会栏目)所规定的条件,自愿组织推荐申报。请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驻外办事处和有关专业协会,严格把关预审后,将汇总表报送我会秘书处。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核查、初审、计分工作,并按照得分高低排名,提出初审报告,评选委员会对初审报告进行审议,按照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选出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尔后公示十天无异议后,市建筑业协会发文表彰。
二、推荐申报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止。各地区由所在地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市直企业、专业类企业和外出施工企业由各相关企业直接向我会申报。
三、申报人资格
申报人应是在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注册成功的建造师。
四、填报资料要求
1、申报人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优秀建造师申报表”(附件一)一式二份,并附相关附件资料一份(统一提供扫描件、使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申报人应将提供的有关附件资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贴封面(附件二)。
附件材料内容:
(1)申报人身份证;
(2)建造师注册证书;
(3)企业出具的申报人在岗证明(原件);
(4)代表工程的合同及其他证明材料;
(在省外的参建工程必须附分包合同,并由市驻外办事处出具证明);
(5)工程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含:优质工程奖、文明工地奖、优质结构奖、绿色施工奖、工法及QC成果等,均作为评选加分条件)。
上述材料除第3项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均为扫描件。
2、申报人所用代表工程非其建造师注册企业承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关于该工程项目经理情况的证明。
五、申报人所承建的工程获奖时间:市优为2017年度,其他奖项为2016-2017年度。获奖时间以获奖文件为准。
六、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应附申报汇总表(附件三)电子文档。
七、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八、联系人及电话:
杨 春 13651591090 0515-88339127
网 址:ww.cxjsj.yancheng.gov.cn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10号
邮编: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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