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C2座四号大厅财政窗口(马鞍山路509号) 联 系 人:许 展 联系电话:0551-62999848 二、领取方式 申报人员自行领取,领取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如请人代领,须出示申报人员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三、费用缴纳 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证书领取者需缴纳300元/人的评审费,在领取证书时现场缴纳。 四、领取材料 证书领取者在领取高级会计师证书、申报材料等相关材料后,将评定文件(财会〔2018〕373号)、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及本人评审审批意见表(各1份)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存档,证书本人留存。本次评审未通过者可领回相应的申报材料。逾期未领回个人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由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将按相关规定,作统一销毁处理。 合肥市财政局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中华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还没开始准备评审?网校论文班特针对有工作业绩撰写、论文发表需求的考生们,一对一指导论文,一对一润色业绩,让评审不再难!(立即了解论文班详情>>)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