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新东方在线高考网整理发布简章内容,供广大考生和家长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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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国高校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985院校 211院校 双一流高校 教育部直属高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东 河南 广东 上海 西藏
内蒙古 江苏 广西 陕西 江西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海南 甘肃 安徽 湖南 湖北 重庆 四川 福建
青海 新疆 山西 云南 贵州 宁夏 浙江
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创建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首批确认的,具有医药卫生特色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4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文学、管理学、教育学等多个学科。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先进,学习资源丰富、优良,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民办教育示范院校”,是云南独立学院中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之地。
一、学院名称: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 13332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形式:全日制,根据专业类别,基本学制有四年和五年两类。
五、办学性质: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六、校址
(一)杨林校区:云南省嵩明职业教育基地邮编:651700
(二)高新校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源北路389号 邮编:650106
2018年录取的新生在杨林校区入学就读。
七、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昆明医科大学海源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专业
1、学院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8年面向全国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
2、我院实行按专业招生。
3、2018年我院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中药学、运动康复、健康服务与管理、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应用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共17个专业。在各省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当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专业简介可通过学院招考中心网址查询(:8008/)。
九、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按国家下达的计划数执行。在各专业录取时严格执行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程序。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该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十、录取原则
(一)学院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份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严格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院校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四)专业录取:遵循所报专业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五)在各省录取过程中,根据各省投档成绩,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情况,则比较考生的英语成绩,根据英语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英语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专科成绩的比较原则,则按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处理。
(六)在上海、浙江招生专业(类)对考试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院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七)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八)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九)按目前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