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一流一类中学 【2014年清华附中(初中部)招生办法】 一、 报名资格: 具有在海淀区升学资格的2014年小学毕业的清华大学事业编制教职工二代子女。海淀区初中入学条件如下,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海淀区学籍; 2.学籍不在海淀区,但全家户籍在海淀区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且已完成跨区手续; 3.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居住, 需要在我区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五证”等相关材料,并通过居住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审核。 二、 报名程序: 1.报名验证时间:5月18日至20日,9:00—16:00 2.验证地点: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升学指导中心(清华附中西门南侧) 3.备验资料: ①学生卡(有照片的证件卡); ②户口本原件; ③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 ④教工工作证。 注:符合条件的二代请于6月13日19:00前将《2014年海淀区初中入学收生卡》交到清华大学附属实验学校升学指导中心,方能录取。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