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现场确认时携带自考的准考证、网络教育考生携带学生证。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及其他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于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和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见研招办网页()。
5.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出售任何考试有关资料。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初试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包括报考工商管理的考生)以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国家规定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及录取办法在复试前公布。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就业去向
我校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主要服务民航及航空工业单位管理、研发、教育、审定、运行及技术工程等部门,也为国际同领域交流与合作输送人才。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1、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8800元/生?年,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0元/生。
2、国家奖助学金(只限全日制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20000元/生?年,比例根据当年国家评选要求确定。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比例100%。
3、学校奖学金(只限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面100%):
(1)入学奖学金特等奖,奖励金额36000元/生?年,凡推荐免试研究生均可申请。
(2)入学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12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20%。
(3)入学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二等奖,奖励金额8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30%。
(4)入学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三等奖,奖励金额4000元/生?年,奖励比例为50%。
十、住宿情况
全日制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12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一、联系方式及监督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北院
邮编:300300
联系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4092146
监督方式:校纪委及研究生部接受反映举报(监督电话:022-24092241、022-24092146),为便于核实处理,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
十二、其他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中国民航大学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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