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费〔2015〕267号)规定收费标准(160元/生)缴纳报考费。
注意:
只有报考点选择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的考生需要网上支付报考费,需在网上报名期间完成网上支付。
选择其他省市报考点的考生,请查阅报考点和省级招办发布的网报公告,及时了解交费方式,公告中未做特殊说明的,请在现场确认时支付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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