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的认识是正确的。在人类任何一个认识命题中,都可以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都包含着一般和个别、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等辩证关系,这就表明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56、“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之中”是错误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特殊性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矛盾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绝不能将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
57、“矛盾双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错误认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条件去谈转化是诡辩论的错误观点。
58、“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所以新内容不能采取旧形式”。此观点是错误的。对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作机械的理解。新内容的发展,不但要求新形式来为自己服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利用旧形式为自己服务。
59、“凡是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它”。此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存在着很复杂的情况。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60、“事物的量发生变化,事物的质也都随之发生变化”的认识是错误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但在一定范围内,量变并不引起质变。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事物的质才能随之发生变化。
61、人的认识能力与实践能力既无限又有限。从整个人类角度看,人的认识与实践能力是无限的(至上的);但从某一时代的群体和具体的个人而言,人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是有限的。
62、要划清哲学上主要的理论界限,清楚它们的对立所在。(1)唯物论和唯心论,是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它们在世界本原问题上对立。(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它们在世界能否被认识问题上对立。(
3)一元论和二元论,它们在世界是否统一的问题上对立。(4)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它们在世界状态问题上对立。(5)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是两大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它们在社会的本质和历史的创造者问题上对立。
63、要区分认识的基础、对象、本质和起点。认识的基础是实践;认识的对象是客体或客观事物;认识的本质是能动反映;认识的起点是感觉。
64、主体与客体除了相互依赖之外,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在生产实践中,主体客体化,即人的知识、能力、目的等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物化;在消费认识中,客体主体化,即外部事物及其规律,内化为人的体力和智力等本质力量。
65、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不能混同于主观与客观的关系。认识主体是人,客体是人的活动指向的对象;主观是人的思想,客观是物质世界;认识主体与客体在认识过程中相互依赖,缺一不可,而主观是客观的反映,客观不以主观为转移。
66、认识是反映和创造的统一,反映在创造中实现,创造以反映为前提,两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只讲反映否认创造的观点是机械反映论,只讲创造否认反映的观点是先验论。机械反映论和先验论都是错误的。
67、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是就人类总体而言,在个人的知识结构中,则有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之分,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的关系,不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而是源与流的关系。
68、中国传统知行观既有唯物主义的,也有唯心主义的。荀子、墨子、张载、王夫之和孙中山等是唯物主义知行观的主要代表。其思想可概括为行先于知。老子、孔子、孟子、朱熹、王阳明等是唯心主义知行观的代表。其基本思想可概括为知先于行。
69、认识开始于感觉,这是正确的观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可接受。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感觉问题上的分歧在于,感觉是不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
70、经验论和唯理论都有唯物和唯心之分,唯物主义经验论与唯心主义经验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感性经验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唯物主义唯理论与唯心主义唯理论的区分在于,是否承认理性认识是对客观客观事物的反映。
71、理性认识必须回到实践中去,说明了理论只有在与实践的结合中才能发挥其作用。“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理论什么也实现不了,为了实现理论就需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这些看法不是讲理论不重要,而是讲脱离实践的理论,不与实践结合的理论毫无价值和意义。
72、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相辅相成,共同促进认识活动的发展;但非理性因素要以理性因素为基础(灵感是生长在汗水这块肥沃土壤中的智慧之花)。看不到非理性的作用和片面夸大非理性的作用都是错误的。
73、主观(认识)与客观(实践)的统一,不仅指主观正确反映客观,即主客观相一致,而且指主观反作用于客观。
74、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会相互转化,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相对真理是包含有谬误因素的真理。
75、不要把实践标准的不确定性,误认为为不同的人,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实践标准,这否认了真理标准的客观性,是唯心主义的表现。
76、区分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都是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是指自然界的运动发展规律,历史辩证法是指社会历史的运动发展规律。
朴素辩证法、唯心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是辩证法的三个历史形态。唯物辩证法坚持客观辩证法决定主观辩证法,唯心辩证法主张主观辩证法决定客观辩证法,因而被称之为“头脑倒置”的辩证法。
77、辩证思维方法在现实中找不到直接对应的实体,但不能据此认为它是纯主观的。因为辩证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规律和关系,其客观原型就是事物的客观规律和辩证关系。
78、逻辑与历史的关系可视为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主观要反映客观,但这种反映不是机械的反映,而是能动的反映。可见,逻辑是“修正”了的历史。
79、美国哲学家詹姆斯认为“有用即真理”这种认识是错误的。判断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唯一的标准是通过实践检验。“有用即真理”是一种唯心主义的观点。
80、“假象是与事物本质无关的错觉”的说法是错误的。它割裂了现象与本质,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假象离不开本质,假象同样是由本质决定的。假象不是错觉。错觉是认识主体所产生的认识错误,是主观的。而假象则是属于客观事物的,是客观的,假象可以引起人们的错觉,但错觉不是假象。
81、区分生产方式、经济结构和经济基础。生产方式既包括生产力,也包括生产关系;经济结构不包括生产力,是指社会的各种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不是指所有生产关系,而是指占主导地位的那种生产关系。
82、生产关系是所有关系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随着社会实践和科技文化的发展,人们的社会关系也将日益多样化,但这些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
83、现代国家的阶级本质始终没有变,但其经济、管理职能确实在加强,看不到国家职能的新变化或由国家职能的某些新变化而否认国家的阶级实质,都是错误的。
84、区分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上层建筑的核心。社会意识形态的核心是政治法律思想,上层建筑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85、区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形式、社会意识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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