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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考研招生简章(2)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2019考研新手(备考规划+考研公共课+四六级)【1元爽学班】
  

  (2)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详情见可选报考点公告。

  报考我校美术学(130400)(方向01:美术理论研究除外)、音乐(135101)(方向01:作曲除外)、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3470安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我校要求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于11月15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或扫描版)发至我校研招办公共邮箱(yzyzyz@mail.ahnu.edu.cn)进行核验。未提交认证报告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我校研招办在正式报名期间和报名结束后将分批次审核并公布资格审查有疑问或未通过名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详情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七、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4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

  (四)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具体加分工作详见我校通知(国家线下来前后)。

  (八)调剂办法。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含所属院、系、所)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九)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九、奖助体系

  我校参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政策,将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见我校《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置》(网址:?id=4349)。

  十、注意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且确保通信畅通。

  (二)我校及时将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公布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不另发纸质通知。

  (三)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考生进行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试招生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严禁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坚决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五)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十一、联系我们

  (一)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政楼20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53-5910126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代码

学院

所在校区

联系人

固定电话

002

教育科学学院

赭山校区

叶老师

0553-3937007

003

体育学院

花津校区

岳老师

0553-5910707

004

文学院

花津校区

陈老师

0553-5910950

005

外国语学院

花津校区

赵老师

0553-3869257

006

音乐学院

赭山校区

刘老师

0553-3937187

007

美术学院

花津校区

郭老师

0553-5910227

008

历史与社会学院

花津校区

胡老师

0553-5910596

010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花津校区

王老师

0553-3869208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花津校区

袁老师

0553-3869190

012

地理与旅游学院

花津校区

从老师

0553-5910696

013

生命科学学院

赭山校区

何老师

0553-3937050

01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花津校区

于老师

0553-5910728

015

经济管理学院

花津校区

李老师

0553-5910593

016

新闻与传播学院

花津校区

陈老师

0553-5910917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花津校区

张老师

0553-5910530

018

法学院

花津校区

胡老师

0553-5910625

019

图书馆

花津校区

王老师

0553-5910179

020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花津校区

高老师

0553-5910358

0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花津校区

戴老师

0553-5910641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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