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未提交认证报告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的具体事宜可直接到各地市招办或我校研究生院咨询。 七、初试 (一)初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二)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细情况见《安庆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复试录取 (一)复试一般在4月中、下旬结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复试录取办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四)考生在复试阶段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具体加分工作详见我校通知(国家线公布前后)。 九、学费及奖助体系 我校参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策,硕士研究生实行全面收费,学费执行安徽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并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有关制度的详细情况请关注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十、联系方式 (一)安庆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北605办公室 电话:0556-5303726 (二)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 详细情况见《安庆师范大学2019年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特别提醒: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请考生务必关注更新信息!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