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财政局关于发放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全部中级科目通过考试人员: 依据省财政厅工作安排,我市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全部科目合格人员请于6月4日-7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持相关证件(见附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桃城区永兴西路819号一楼132室),填写《水平评价类资格合格人员登记表》,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应携带资料: 1、一寸白底近期证件照1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会计中级资格批准日前取得的最高学历); 4、学位证书原件; 5、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衡水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