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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丽江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20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
  

为切实加强我市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人社部、中医药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国卫人发〔2017〕48 号)精神,及云南省卫生计生委、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云卫人发〔2018〕12号)有关规定,按照《丽江市进一步做好艰苦编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细则》(丽卫发〔2018〕114号)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开展2018年丽江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全市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共20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驻乡镇卫生院或有意长期扎根基层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无违纪违法记录。

4、年龄条件: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助理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 特岗全科医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从事临床诊疗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经过培训,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5)具体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单位确定的《岗位信息表》为准。

三、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卫生计生委人事科(地址: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16号,丽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三楼)。

报名步骤如下:

(一)报名人员登录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健康丽江HealthyLijiang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表(附件1),填写并打印《2018年度丽江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以下统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要求一式三份。

(二)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 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报名时需携带:

(1)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2寸近期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与《报名表》的照片须为同一底版;

(2)医师资格证书(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相关工作经历作为报考条件的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5、报名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6、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招聘方法

(一)2014年我市招聘的特岗医生服务期满未达到安置条件的,愿意继续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由本人书面申请并加盖原单位意见报主管局审批,并填报名表后直接续聘。

(二)招聘采取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驻市卫生和计生委纪检委组全程监督。岗位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相关工作程序参照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人员岗位能力测试的要求进行。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临床实践能力以及适应岗位必须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情况,实行百分制。

(三)差额岗位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笔试成绩确定岗位人选。为体现“择优”原则,按以下标准实行加分:

1.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在笔试最后成绩中加10分;

2.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在笔试最后成绩中加3分;

3.取得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加3分。

以上加分条件可叠加,最后与笔试成绩相加得出总成绩,以总成绩排名。差额岗位淘汰的人员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个人申请调剂到无人应聘的岗位,如调剂岗位出现竞争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优先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在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资格证、户口册原件进行初审并报市卫生计生委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相应资格证者,取消应聘资格,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顺延进行复审和考核。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一)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健康丽江HealthyLijiang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办理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签订合同

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区)级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应先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责任编辑:学习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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