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岳西县位于大别山腹地,每年夏季汛期到来,便成为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的重灾区。在部分地区子女已经搬迁到平缓地带宽敞明亮的新房内,却忍心让自己的父母长期居住山体切坡附近或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针对这种情况,安徽安庆岳西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发布了《关于敦促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大意就是汛期来临让父母住危房,自己住新房子,子女很可能将被追究责任。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点击查看详情

2019江苏公务员申论热点:子女让父母住危房 开罚单不够独家解析
安徽安庆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四家单位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引热议。针对安徽省做出的这项通知,你怎么看待?
首先岳西县相关部门确实是想改善当地老人的住房问题,出发点是好的。“让父母住新房不住危房,这涉及的是尽孝,属于道德问题,这是一份有温度有温情的文件,考虑到了当地老人安全居住的实际需求。在倡导孝顺老人的同时,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所以作为亲生子女如果有能力去做却不去做,拒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赡养扶助义务,就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因此安徽相关部门发出这个通知,是值得称赞的。
总而言之,孝顺父母,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而且是法定义务。对于这种不孝行为,法律当然不该袖手旁观,必须予以制止。有明确的正确的导向意义,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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